对于许多司机来说,有关汇入车道的交规往往令人困惑。
在实际驾驶中,二合一的车道往往都是交通拥堵路段,因为两侧司机通常会同时减速,试图“礼让”对方先行。更糟糕的情况是,未进行观察或强行并道,可能引发碰撞。
澳各州存在多种类型的汇入车道,其对应的交规也有所不同。那么,在车道从两条合并为一条的情况下,究竟谁要让行?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信息,以确保安全驾驶并保持交通顺畅。
车道合二为一时,谁该让行?
在这种情况下,要判断谁享有通行优先权,首先要了解两种不同的车道合并形式。
1.Form One Lane
此类车道通常出现在高速公路匝道或从辅路进入主路的位置,路面上常会有 “Form One Lane” 的标识。
根据Road Rules 2014—Regulation 149:“当多条同向车道合并为一条车道时,处于后方的车辆必须给前方的车辆让行。”
简而言之:谁在前,谁就享有通行优先权。
在这种情况下,道路宽度足以让一辆车为另一辆车让行。但若发生碰撞,保险公司通常会参考以下几个要素:
-双方车速是否合理
-是否打了转向灯
-哪一方未依法让行
-若两车在相同时间、相同车速、同时打灯的情况下发生碰撞,可能被视为“无责任事故”。但若其中一车通过超速抢行造成事故,责任则倾向于该超速车辆。
不按规定为前车让行的处罚如下:
新州 ——罚款349澳元,扣3分
维州——罚款296澳元
昆州——罚款483澳元,扣3分
首都领地——罚款326澳元,扣3分
南澳州——罚款502澳元,扣3分
西澳——罚款100澳元,扣2分
北领地——未公布
塔州——罚款203澳元,扣1分
2.有虚线分隔的车道合并
当两条车道之间存在虚线,表示这是一个正常的变道合流情形。在此情况下,适用Road Rules 2014—Regulation 148。
“驾驶员从一个有标示的车道(即使该车道即将结束)并入另一条车道时,必须让原车道中与其同向行驶的车辆让行。”
通俗地说,变道者必须让行。如果你的车道即将结束,你必须给目标车道内的所有车辆让行。
合流时是否必须打转向灯?
答案是:必须。
无论是Form One Lane,还是从有虚线分隔的车道合并,司机都需按规定打转向灯,提前示意。
若未打灯或灯光持续时间不足,可能会被罚款和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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