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澳一名原住民男子因在偏远地区海域非法捕捞超过800只鲍鱼——市值约1.9万澳元,其中一半以上不达标——被警方查获,最终免于入狱。
28岁的Thomas Wanganeen未能出席周二在Elizabeth地方法院举行的宣判听证会。
法官Edward Stratton-Smith在宣判时表示,2020年1月31日,警方在一辆正途经Port Wakefield前往阿德莱德的车辆中,发现了用垃圾袋装着的818只鲍鱼。
庭审中指出,这批非法捕捞的鲍鱼市值高达19,650.20澳元。
(图片来源:《广告人报》)
Wanganeen与其同案被告、同为28岁的Jahmahl Harradine,于2024年2月被裁定违反《渔业法》中的两项罪名成立。
两人原定就“持有商业数量鲍鱼”和“持有受管制水产资源”两项罪名分别接受判刑。
庭审中透露,Wanganeen当时在Aboriginal Land Trust工作,并担任Point Pearce社区的巡护员,是团队中“能干”且“敬业”的成员。
然而,法官指出,这一违法行为性质严重,因为它可能对鲍鱼的未来繁殖造成影响,并危及依赖鲍鱼的偏远地区渔业产业。
庭上还提到,Wanganeen在案发时真心认为,自己依据《原住民土地所有权法案》作为原住民享有捕捞鲍鱼的权利。
Stratton-Smith法官表示,从捕捞数量来看,并不能得出Wanganeen无意出售的结论,也没有证据表明这些鲍鱼是为社区活动或仅供家人食用。
但Stratton-Smith指出:“我同样注意到,Wanganeen是Narungga族人,而这起事件发生在他祖先的土地上。”
“我意识到,从某种角度来看,他正因违反强加在其传统土地上的法律而被判刑。”
最终,法官判处Wanganeen五个月监禁,并处以7000澳元罚款。
鉴于其年纪尚轻、此前无犯罪记录,以及品行和声誉良好,法官裁定有充分理由暂缓执行其刑期。
此外,除非从注册鱼类加工商处获得或依据《原住民土地所有权法案》享有的权利,Wanganeen在未来两年内不得捕捞或加工鲍鱼。
至于Harradine,他并未出庭,法院已对其签发逮捕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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